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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昨天首次通过其官网回应,“以房养老”只是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养老服务的举措之一,而且是试点性举措。
(北京综合电)中国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以房养老”引发关注和质疑:政府不管养老服务了。民政部昨天出面澄清,指开展“以房养老”试点积极慎重稳妥,希望社会及媒体对国务院有关意见全面理解,勿以偏概全。
据新华社报道,民政部昨天通过其官网回应,“以房养老”只是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养老服务的举措之一,而且是试点性举措。
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以房养老”在国外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是积极慎重稳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进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
民政部指出,在意见中,“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或所谓“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在随国务院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也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一个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一个子项目。因此,对国务院意见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不能以偏概全、误导公众。
另据《北京晨报》报道,上海从2007年就酝酿“以房养老”,但推行六年仅成功六例,与子女产生分歧、家产传后的观念等都是以房养老的阻力。在上海,更多老人愿意尝试“租房养老”,即把房子租出去,用租金住进养老院,过世后还可以把房子留给后代。
中新社走访广东茂名也发现,与对“以房养老”仍有疑虑不同,“以租养老”模式颇受市民青睐。
茂名市民政局统计数据显示,该市人口760多万,其中60岁以上人数达88.17万人,占总人口数11.7%。
家住茂名市区黎和路的张伯拥有三套住房,其中两套长期出租,月入2000多元(人民币,下同,407新元)。张伯说,“当地的老年人都习惯将房子留给子女,这里是我和孩子们永远的家。如果为了养老金而把老房子‘卖掉’,不管子女赞同与否,我也是不能安心和忍心这样去做的。”
茂名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近年来,茂名当地拥有两套房子的市民越来越多,“第二套房”以小套为主,36平方米到80平方米不等,大多人都是将其租出去,以此“帮补家用”。
茂名市某油厂的梁先生说,购买第二套房不是源自经济实力,而是迫于一种危机感。“我和妻子都是临时工,首套房还在还着银行贷款。第二套房38平方米,凑了20万元后买下来,看好它位处市区最繁华路段,租金贵,每月能收到1200元,以后养老算有了着落。”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文亚青表示,“以房养老”是通过将自有房屋抵押贷款,用作支付退休金。茂名市民之所以弃“以房养老”而青睐“以租养老”,是因为前者与传统文化观念相冲突。
文亚青说,想要大众接受“以房养老”,前提首先要在思想观念上作出改变,形成一种依靠社会、依靠自己的养老观念,而不再执着“养儿防老”。
文亚青还说,茂名不是一线城市,它的房产“刚需”并不十分明显,因为当地很多人拥有二套房,就养老的压力而言并不像大城市那样大,尤其是那些独生子女家庭,这也是为什么“以租养老”在当地更受青睐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