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轻飘飘的“发错了”,显然难以消除公众的质疑,难以推脱爱心企业与环卫公司的责任。试问:捐赠给环卫工的普通包装大米,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1月30日,保质期是150天,难道爱心企业与环卫公司,都没功夫检查发现这批大米已经过期?发放这批大米,一共经过三个环节,一是捐赠公司,二是环卫公司,三是环卫工人,大米已经过期,为何发到环卫工手里才被工人发现?如果不被工人发现,不被媒体曝光,用过期米慰问环卫工,是不是就不会被纠正?
就算爱心企业或环卫公司真的发错了米,另一些疑问又来了:他们手里怎会有过期大米?这批过期大米从何而来?要用到何处?在报道中,环卫公司领导承认:“是我们自己弄错了,和献爱心的公司没有一点关系。”由此不难猜测:爱心企业估计是直接捐钱给环卫公司,由环卫公司采购米面油慰问工人们,然后呢?大家懂的。这个猜测,似乎也可以从报道中得到印证:对于媒体追问具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环卫部门为什么会有过期大米,环卫公司负责人没有明确答复。
对这起用过期大米慰问环卫工的丑闻,恐怕不能止于换发新米,上级部门还应该追查,其中有没有偷梁换柱、以次充好、大收回扣等腐败行为。适逢年头节下,关爱环卫工人是一种“时令性”需要,有利于抚慰他们“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艰辛,有利于激发他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奉献精神。而用过期大米慰问环卫工,不仅有损环卫公司的声誉,更是对“城市美容师”的糊弄,令人心寒。
丑闻总是惊人的相似。用过期大米慰问环卫工之类的事件,早有上演。如去年6月,四川什邡环卫工领到的爱心矿泉水竟是过期水。这批矿泉水之所以过期,正是什邡环卫所疏忽,一直将其存放于仓库,导致爱心水竟成了过期水。这类丑闻一再发生,对真正做公益的企业和个人显然是无形的伤害。毕竟“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提醒相关部门:对爱心物资的采购、管理、分配与发放,必须克服衔接不力、监管不力等问题,做到统筹发放、及时发放,不浪费每一份爱心。也提醒爱心企业:做公益不能“一捐了之”,一定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到位,避免爱心过期或“霉变”。(每日甘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