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委,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省工业节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进展情况,强化项目动态管理,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工业节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季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建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在建项目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报送项目信息。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完成情况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需逐个按要求填报,具体填报内容详见附件(统一使用Excel格式)。报送内容除附件报表所列栏目外,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需另附文字说明材料。
三、各市州工信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汇总本辖区项目进展情况,于次季度首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省工信委环资处(一式一份)。
四、省属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将项目季报报送所属市州工信委,由市州工信委统一汇总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马昕韬 0931-4609262
电子邮箱地址:gsgxwhzc@163.com
附件:甘肃省工业节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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