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展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青海省文明委将在各地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命名表彰2010年至2012年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在省文明委印发的《关于评选、推荐2010年至2012年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青文明委[2012]7号)中做了具体部署,请到当地文明办或登陆青海新闻网(http://www.qhnews.com/)查询。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组织请于9月30日前到同级文明委进行申报。
联系电话: 0971-8483020
附:《关于评选、推荐2010年至2012年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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