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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商局成被告 副局长出庭应诉

时间:2013-03-08 10:39:14   作者:


 

甘肃省工商局成被告副局长出庭应诉

打破了“民告官”案件不见“官”的现状

  据兰州晚报报道  一起“公司变更”举报,将省工商局推上被告席位。此起行政诉讼案开审时,省工商局特派该局竞争执法局一位副局长出庭应诉,改变了以往行政诉讼案件中“民告官”不见“官”的现状。

  2012年3月底,省工商局接到举报称:A公司曾向省工商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了公司变更登记。省工商局在立案调查后,最终依照相关法律,对A公司拟做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决定。在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处罚内容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并未提出异议。2012年10月31日,省工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A公司却表示不服该行政处罚,并向城关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日前,该案在城关区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作为被告方的省工商局,派出该局竞争执法局一位副局长出庭应诉。庭审现场,该副局长针对原告要求撤销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详细出示相关证据。庭后,该副局长表示,此次庭审令他更加了解当事人的诉求理由,了解行政执法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

  主审法官表示,在其主审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往往委托他人出庭。而此案中,被告单位负责人亲自到庭,改变了以往“民告官”案件不见“官”的现状。法官认为,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有利于行政机关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庭审平台,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增进相互理解,有利于化解官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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