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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间:2020-03-08 16:21:46   作者:
商务部市场秩序管理、反垄断职能合并组建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议不再保留的部门有: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

作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机关行政编制80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2名、援派机动编制3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20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市场稽查专员4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2名)。”

调整职能

一是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信息发布、监测评估,事故处理工作交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二是工商总局原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更名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司交由商务部管理。

三是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

四是负责农产品流通、销售监测和质量安全的统一监管,并不再负责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是原商务部牵头的市场整顿规范工作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并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调整体制

市场监管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组建完成后,建议调整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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