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2011年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努力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1年全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国家质检总局企业质量信用管理软件自动生成的质量信用A级企业中进行。结合今年在全省开展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各市食品加工制造企业质量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和整理。
二、申报条件
申请质量信用A级核实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二)已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并被企业质量信用管理软件自动生成质量信用A级;
(三)经企业自评达到质量守信(A级)企业标准;
(四)企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其中质量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三、评价依据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依据《陕西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陕质监质〔2008〕22号)和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守信(A级)企业评价标准》进行。
四、评价原则
陕西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质检质〔2006〕464号)和《陕西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执行。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公正、公平、公开,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五、其他事项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报送“陕西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核实申请书”一式三份(市局留一份)。表格可以在陕西名牌网(www.snfp.gov.cn)直接下载。申报时间从2011年6月10日起至2011年6月20日止。各市局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于6月25日前统一报省局质量处。
联 系 人:贾大平
联系电话:029-87292826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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