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质监质〔2011〕370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企业联系点制度》(甘质监〔2011〕218号)和《甘肃省质量兴企实施方案》(甘质监质〔2011〕214号),加强质监部门与企业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扎实推进“质量兴企”活动,充分发挥好企业在质量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省局研究确定了质监部门联系重点企业人员名单。现予以印发,并就如何做好联系工作要求如下:
一、联系的主要方式
(一)定期上门走访。对于确定的联系企业,联系人要随时
开展联系工作,实行上门服务。原则上每季度上门走访一次,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协调解决。
(二)实行例会制度。联系人每季度和联系企业共同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分析企业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听取联系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研讨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对企业突出性的问题展开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例会或座谈会。
(三)加强信息交流。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简报等多种形式,主动向企业反馈和提供相关质量信息,及时收集掌握联系点企业在生产、规划及市场等方面的信息,互通有无,确保信息沟通交流渠道畅通,联系经常。
二、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联系企业依据《甘肃省质量兴企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质量兴企工作方案,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质量兴企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将质量振兴的各项要求落实的企业。
(二)向企业宣传质量法律法规,传递质量工作信息,引导企业重视质量,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着力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果调整,帮助企业增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对联系点企业在政策法规咨询、技术检测、评比表彰等方面开展服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建立联合打假机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主动加强与联系点企业的沟通协调,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急需了解和掌握的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及时向联系点企业反馈产品质量方面的质量信息,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五)对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及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管理、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等方面的培训,为企业提供新法规、新标准、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和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开展对重点企业的联系工作作为深入推进质量振兴、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组要加强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要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联系人,一人一企,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对因工作调整需变更联系人的,及时上报省局备案。各具体联系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开展联系工作,做到思想重视,行动积极,联系经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督导考核。各级要将开展对重点企业的联系工作作为对单位和个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种考核指标,定期检查督促,加强激励奖罚。省局将定期、不定期对企业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年底统一纳入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成效一般的单位和联系人要严肃进行问责。
附件:质监部门重点企业联络表汇总 1326423734270.xls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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