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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监局组织机动车

时间:2012-04-16 10:33:44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获证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工作,甘肃省质监局根据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决定从4月中旬至6月中旬,集中60天时间,在全省41家获证机动车安检机构全面开展检验工作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对安检机构法人资格,检验资质,设备齐全有效性,检验项目符合性,路试检验符合性,检验结论真实准确性,关健岗位人员符合性,检验记录报告内容符合性,技术文件完整性,线外检测设备仪器齐全有效性,设备管理,技术资料保存,机构设施符合性,试验车道,阻车坡道,检验厂房,迁址、增线变更,检验人员管理等18个方面组织实施。省质监局统一制订并下发了《全省安检机构自查记录表》,要求各安检机构要严密组织,严格标准,认真总结,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完善,使获证安检机构持续满足法定技术条件,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省局认证监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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