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废止《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
该通知下发的前3天,法制日报以《甘肃质监局自创“加工食品许可”被叫停》为题,报道了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叫停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的暂行办法,在当地引发热议。
相关人士指出,随着我国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像暂行办法这样的违法规范性文件在省直部门中已比较少见。但不排除仍有部分政府部门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搞“简易程序”、“体内循环”。
日前,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已公开《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暂行办法缺少上位法依据
今年4月,甘肃省质监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面启动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管理制度,要求全省范围内的2800余家食品小作坊生产企业向所在辖区质监部门申请办理“加工许可证”。该局新闻发言人魏华光曾表示,之所以采用“加工许可证”,是为了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区别开来。
6月18日,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备案审查意见指出,暂行办法擅自创设“加工食品许可”和行政处罚,应在30日内予以修改或废止,或者停止执行。7月3日,本报就此进行了详细报道。
7月6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废止暂行办法的通知。该通知称,2011年3月14日印发的暂行办法在许可和处罚设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该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与其配套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识。
据了解,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14日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发出的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证并不多,兰州等地未发出一张,张掖市发了100多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