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质量监督

甘肃省PVC塑料管型材、计算机外设等17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通报(2012年第7号)

时间:2012-10-24 10:12:08   作者: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加大PVC塑料管型材、计算机外设等17类产品的监管力度,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第2季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省级有关质检机构对全省生产(销售)的PVC塑料管型材、计算机外设等17类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了511家生产(经销)企业的777批次产品,488家生产(流通)企业的752批次产品合格,总体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6.8%,质量状况稳定。其中:合格率为100%的有12种产品,有4种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有1种产品合格率达到80%。
  二、部分产品质量状况
  水泥  检查了全省14个市(州)的89家获证企业的142批次水泥产品,87家企业的140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8.6%。按照《2012年水泥产品质量定检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抽查依据为CCGf 303-2010《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主要对三氧化硫、氧化镁、不溶物、氯离子含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7项指标。有2批次的产品的28天抗压强度不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品质指标要求。经分析出现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放松出厂水泥质量控制;二是企业未按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混合材的掺加量;三是化验室管理不到位,对出厂水泥强度指标预测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产品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
  PVC塑料管型材(泡沫塑料)  检查了128家生产流通企业的227批次的PVC塑料管材产品,共涉及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喷灌用低密度聚乙烯管材、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18种产品,116家企业的213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90.6%,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3.8%。按照《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302.1、3、12.3.5等》及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有14批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有2批次的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22小时静液压试验、壁厚偏差不合格,有1批次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100小时静液压试验不合格。这两类不合格产品在使用中容易发生爆裂,给建筑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埋下隐患;二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为降低成本,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在生产过程中加入物理混合改性聚丙烯(PP)原料代替国家标准规定的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专用料、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再生料,使管材抗静液压强度下降;三是有5批次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的拉伸屈服强度、壁厚、密度、平均外径、落锤冲击试验等指标不合格。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按标准组织组织生产,原材料中过量加入废旧回收塑料和碳酸钙,甚至故意生产薄壁管材,是造成管材、管件整体性能降低和主要因素。这种不合格产品强度极差轻微碰撞就会破裂,且难以安装,给消费者的使用造成严重损失或安全事故;四是有7批次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燃烧性能、压缩强度及表观密度等指标不合格。燃烧分级是反映该产品性能重要指标,其生产原料聚苯乙烯是易燃品,企业要生产合格产品必需大量加入价格昂贵的阻燃剂, 检查中发现部分生产企业为了在市场销售中取得优势,只加入少量甚至不加阻燃剂,使产品强度降低,导致了该性能不合格。不合格在使用中易发生火灾,给人身财产安全埋下隐患;五是有1批次喷灌用低密度聚乙烯管材壁厚偏差不合格。其壁厚超出了国家标准规定的上限要求,增加了管材重量,易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音响  抽查了兰州市28家流通企业经销的30批次有源音箱、音箱、麦克风、汽车音响等音响产品,27家企业的29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96.4%,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6.7%。依据《甘肃省2012年二季度有源音箱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检验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本次主要对运输包装、外观、功能控制件、有效频率范围、标记和使用说明、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外接软线等10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有1批次有源音箱的外接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表现为电源线芯截面积小于标准要求,电源线线径过细会造成电源线因无法承受相应的电流而发热,进而使得电源线的绝缘热熔,有发生触电及着火的危险。
  电热器具 抽查了兰州市34家流通企业经销的34批次的电热器具,主要涉及了电吹风、电推剪、电熨斗等产品,28家企业的28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82.4%,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82.4%。依据相关产品检验细则和标准进行检验,有部分电吹风存在质量问题。一是6批次产品的输入功率不合格。该项目是测试产品的功率是否达到其标注的额定值,不合格产品的实测输入功率与额度值偏差均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额定值的-10%的偏差范围要求;二是有6批次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此项目主要是检测产品的电源线连接的合理性和所使用的电源线的质量。不合格产品电源线截面积均小于标准要求。使用这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源线会导致温度过高,破坏电源线外部绝缘保护,产生漏电和着火危害;三是有3批次产品的标识不规范。
  计算机外设 抽查了兰州市38家流通企业经销的45批次产品,36家企业的43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94.7%,产品抽样检验总体合格率为95.6%。其中:抽查鼠标8批次,合格8批次, 键盘10批次, 扫描仪5批次,合格率均为100%,抽查存储器(存储卡、U盘) 和液晶显示器各11批次,合格率均为90.9%。按照计算机外设相关产品检验细则及标准进行检验,有个别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一是有1批次的存储器(存储卡、U盘)产品的包装标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 包装或说明书中对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地址和生产厂家电话标注不详, 虚标存储容量;二是有1批次液晶显示器的电源软线截面积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显示尺寸与实际不符。
  三、处理意见
  针对PVC塑料管型材、计算机外设等17类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
    (一)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引导市场消费。对本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通报表扬,予以褒奖;对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通报批评,予以曝光。企业名单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http://www.gszl.gov.cn)公布。
  (二)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对本次监督检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一般质量项目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责令整改;对存在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损害隐患的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必须依法处罚,包括没收不合格产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组织好验收。
  附件:1.2012年第2季度省级PVC塑料管型材、计算机外设等17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统计表
          2.2012年第2季度省级PVC塑料管型材、计算机外设等17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附件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8月6日

主办单位: 甘肃工合质量信用评价中心 甘肃省工业合作协会 备案号:陇ICP备17004427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905号

联系电话:0931-4128982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统办一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