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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监局下放部分食品生产审批权

时间:2013-02-25 09:11:25   作者:

    兰州讯(记者 牛彦君)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作出决定,将原由省局组织实施的28大类食品中的14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调整由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这14类食品包括: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蜜饯、速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蔬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相关许可程序、收费等按照现行省局食品生产许可核发工作的程序执行。这是2002年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的首次放权。

  为确保发证质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工作基本条件,包括:承担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工作的质监部门应具备的条件、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基本条件、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责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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