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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局:出国归来严禁携带动物产品入境

时间:2013-05-15 11:25:26   作者:


 

  “导游都说能携带入境,而且入境时都过了安检关,为何到兰州机场就被没收了?”5月14日,市民杨女士向本报96555反映,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她赴新马泰旅游,在泰国购买了4袋肉松,入境和安检时都通过了,谁知到兰州时,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将肉松没收,并称要销毁。对此她十分不解。

  她说,泰国当地导游告诉他们,水果、动物是不允许携带入境的,但肉松是可以携带的,劝说他们放心购买,她便花400元购买了4袋泰国产肉松。但兰州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将4袋肉松作为违禁品予以查没。在导游的劝说下,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将其中一袋退给她,并给开具了没收处理票据。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处姚主任称,经查,在查处该游客肉松时,游客闹腾不配合,影响到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而当事检疫官又是入职不久的新手,缺乏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在顶不住压力的情况下,人性化地将一袋肉松退还了当事人,严格来讲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他说,根据国家《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它检疫物名录》的规定,肉松是禁止入境的动物产品。因此,检疫官没收肉松的做法是正确合法的。

  本报记者张继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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