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青质监质联〔2015〕8号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青海省委宣传部
|
|
青海省教育厅
|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
|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青海省公安厅
|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
|
青海省水利厅
|
青海省农牧厅
|
|
青海商务厅
|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
|
|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
|
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青海省统计局
|
青海省知识产权局
|
|
青 海 省 旅 游 局
|
中国银监会青海监管局
|
|
青海省总工会
|
共青团青海省委
|
|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海省分会
|
|
青海省工商业联合会
|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
|
|
青海省质量管理协会
|
青质监质联〔2015〕8号
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经(商、发、贸)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统计局、工商局、卫生局、广电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青海湖景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格尔木检验检疫局,各有关部门,中央驻青有关企业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等39部(委、局、会)联合下发的《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15〕366号 )精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国资委、西宁海关、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知识产权局、青海银监局、省总工会、共青团青海省委、省妇联、省贸促会、省工商联合会、省消费者协会、省质协决定于2015年9月在全省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
一、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国
二、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促进质量水平迈向中高端。
突出抓好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在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息,促进企业主动提升质量。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技术。
(二)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质量月”期间要围绕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和焦点内容进行深入宣传。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与即时宣传。加强政府质量奖、青海名牌对内对外宣传,增强青海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的青海品牌。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重大质量问题。
提高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农产品、消费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集中力量攻坚,开展质量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有效整治事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在“质量月”期间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
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一线员工和产业工人的质量素质和能力。
(五)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动质量发展合力。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构建质量共治局面。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指导广大企业结合实际开展“质量月”活动,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开展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公布考核结果。促进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推动群众共建共享质量。
(六)夯实质量基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
各行业、各部门结合发展实际,夯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工作基础,通过完善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质量驱动等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强化计量的基础作用,标准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主办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全力合作,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要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动员,推动城市、园区、社会组织、企业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创新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
(三)有关行业协会要围绕本行业的质量难题和热点问题,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质量诊断、改进和攻关活动,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提升行业质量诚信水平。
(四)广大企业要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开展全员、全方位质量提升活动,中央企业、重点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中小微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月”活动,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各地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在2015年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2015年青海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一并报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附件:1.2015年全省“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3.2015年青海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科技厅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水利厅
青海省农牧厅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西宁海关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统计局
青海省知识产权局 青海省旅游局
中国银监会青海监管局 青海省总工会
共青团青海省委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海省分会 青海省工商联合会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 青海省质量管理协会
2015年8月31日
附件1
2015年青海省“质量月”主要活动
一、主办单位统筹安排的活动
(一)举行青海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9月初,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委宣传部等全省“质量月”活动主办部门联合西宁市人民政府在西宁市举行“2015年青海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介绍2015年青海省“质量月”活动主题及主要活动安排,启动全省“质量月”活动。
(二)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依据青海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2014-2015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要求,会同省质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市、州人民政府进行质量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人民政府、省委组织部。
(三)进一步推进实施品牌战略。树立标杆,弘扬先进,推广优秀企业培育品牌的经验,激励广大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也等企业品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青海省名牌产品、青海省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品牌评价工作。推动打造区域知名品牌,组织开展国家批准筹建的我省“全国高寒枸杞种植产业”、“全国高原藏毯产业”等四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自查、验收工作。
(四)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和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各主办单位在官方网站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活动,动员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移动平台等相关媒体加强各单位“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发送“质量月”公益手机短信,发布“质量月”公益广告。向城市、园区、企业等发放“质量月”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
(五)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行动。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行动。开展消费品、汽车产品等专项打假行动。开展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国IV”车用汽柴油销售专项检查活动。集中开展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检查、整治、活动。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各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质量月”活动
(一)质监部门开展“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系列专题宣传”、“‘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电梯安全周”、“阳光纤检进高校” 、“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开展消费品、汽车产品等专项打假活动。组织开展国家批准筹建的我省“全国高寒枸杞种植产业”、“全国高原藏毯产业”等四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自查、验收工作。持续推广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开展 “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及“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建设考核主题活动。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知识普及和“质量之光”宣传活动。
(二)教育部门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指导全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有关院校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支持职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教育实践活动。
(三)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应用“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树立全省质量标杆。选取典型质量标杆经验示范应用,深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及产业集聚区,为企业提供质量诊断,协助企业开展质量攻关。推动青海优秀工业企业“走出去”,加大对优秀企业和优秀产品的正面宣传。发挥企业自我声明平台作用,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信誉承诺。开展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宣传,加强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培训。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以新技术、新工艺推广、新材料使用为内容的岗位练兵,积极开展操作规程、工艺方法、绝招绝技、安全生产和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技术比武。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不断提升技能水平,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创造一流的产品和服务。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处罚,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六)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对新颁布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强行业重点产品及服务质量的监管。持续开展行业重点产品监督抽查。
(七)农业部门开展“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督,提高农作业”活动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活动。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八)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托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医疗质量控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有针对性的解决目前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实时监测。
(九)商务部门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 “贯标准、树典型”,突出“学先进”主题,推动行业争先创优,倡导优质服务和岗位建功新风尚。通过提高服务技能,增强优质服务本领。通过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荣誉感和业务素质,引导商贸服务行业和广大企业为服务民生做贡献。
(十)西宁海关在质量月活动期间,结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特性,以打造特色活动内容、突出实效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进出口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进出口侵权假冒日用消费品、化妆品和电器产品违法行为。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眼镜、手机商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约谈重点企业,推动企业诚信建设。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重点,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解读和教育引导工作,开展有关专项整治、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
(十二)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加强部门间配合协调,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及网络媒体作用,集中报道全省“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情况,正面引导舆论。对“质量月”启动仪式、宣传活动、突击检查等内容加大报道力度、增强报道深度,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推动提升质量水平,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十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大型公益行动、知识竞赛、科普宣传等活动,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推进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落实质量首负责任,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增强公众认知水平和参与热情。
(十四)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电子信息等民生和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以电子商务、展会为重点环节集中整治、集中办案活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接专利权人活动。选择重点地区集中集中开展执法维权督导检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闪电”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高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的满意度。
(十五)旅游部门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行业自律为重点,开展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用信息整治工作。在旅游行业内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宣传引导旅游企业及从业者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检查,依法公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与相关行业形成旅游失信信息共享。
(十六)银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提升全社会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提高银行业服务质量的关注度。积极宣传消费者拥有的法定权利。围绕普及人民币防伪知识和反假币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
(十七)省总工会围绕质量提升,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发明创造、创建创新工作室等技术创新活动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师徒帮教等多种形式的素质提升活动。强化质量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职工争当“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争创“工人先锋号”,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班组。 推进质量信得过班组和优秀QC小组创建活动。
(十八)团省委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开展青年质量意识教育,通过主题培训、座谈会、现场观摩会、志愿活动、知识竞赛等方式,引导青年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企”的理念。广泛开展导师带徒、技能竞赛、岗位比武等活动。开展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十九)省妇联组织各地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讲诚信,重质量的先进典型,动员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推动诚信意识、质量意识进社区、进家庭。
(二十)省工商联开展典型宣传、经验交流、质量竞赛等形式“质量月”活动。继续组织各地工商联、直属商会和会员企业广泛开展“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践行行业社会承诺”主题活动。推进行业产品、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
(二十一)相关联合会、行业协会结合行业实际开展“质量月”活动。深入组织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促进企业加快自主品牌设计,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企业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质量信誉。发挥企业主体和文化引领作用,推进质量文化建设。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宣讲、技术培训、质量回访等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服务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营造“质量月”良好氛围。
(二十二)中央驻青企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十二家企业将结合企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月”宣传、服务、质量攻关、质量提升活动。
附件2
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国
推动“三个转变” 建设质量强国
打造经济升级版 实现质量强国梦
增强质量意识 培养职业精神 践行核心价值
强化质量效益 服务转型升级
质量提升 标准引领
传递质检信任 引导质量消费
夯实质量基础 共建质量强国
共建质量大业 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以质取胜 打造中国质量
提升质量调结构 增长效益促转变
推进质量共治 开创质量时代
更高质量的发展 更高品质的生活
质量检验客观公正 服务企业 引导消费
重视质量安全 促进社会和谐
适应经济新常态 实现质量新跨越
建设质量强国 共创美好生活
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推进质量诚信社会共治
品质引领新常态 共筑质量强国梦
推进质量发展 助力产业升级
附件3:
2015年青海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开幕式及大型宣传活动
|
出席领导
|
市局级
|
|
县处级
|
|
组织活动次数
|
|
群众参加人次
|
|
参与部门(个)
|
|
部门参与人次
|
|
新闻发布会
|
参加部门(个)
|
|
发布专题新闻、信息(条)
|
|
报纸、杂志发表专题文章或新闻报道总数(篇)
|
|
播放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及新闻报道总数(次)
|
|
总时长(分钟)
|
|
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次)
|
|
举办专题晚会(次)
|
|
举办专题论坛或研讨会(次)
|
|
参加总人数
|
|
制作、张贴宣传画(张)
|
|
制作、发放宣传资料(份)
|
|
制作展板(个)
|
|
发送宣传短信(条)
|
|
(西部企业信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