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在法制工作岗位辛勤工作32年的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张其利同志榜上有名,荣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张其利同志为在职法学理论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兰州市质监局新闻发言人、案件审理处负责人、法制宣传教育处处长、甘肃省质监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顾问、律师、行政执法等资格。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甘肃省人民调解协会理事、省法学会经济立法研究会理事、省行政法制研究会理事、兰州市法学会理事、兰州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仲裁员等。曾被确定为:全国质检系统法律专家、兰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律专家等。
张其利同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处长和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张其利同志先后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2001—200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2014年被中共甘肃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市场监管部门改革前,张其利同志起草建立了全省质监系统多种执法制度,设计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168种并编著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制定并实施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和“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14个制度文件,建立健全了审批机制,获得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受质检总局特约,完成《质检普法丛书》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部分及题库”的编著任务,出版发行作为全国质检系统普法教材;参与编著了《质量中国——质检制度体系研究》、《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甘肃卷)》等书籍并出版发行。发表行政执法、法制、立法等论文32篇(9篇编入国家、省级论文汇编,获奖论文6篇)。
整合成立市场监管局后,组织完成8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为解决困扰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使用存在的“乱、杂、缺”和操作性不强等难题,张其利同志设计了由70种文书组成的《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在国内首家印发,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作为总局《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的配套文件,向全国推荐借鉴。在疫情防控期间,联合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从重从快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督管理违法案件的指导意见》,及时有效的指导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联合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0版)》、《甘肃省市场监管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0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执法免责规定(试行)》,配套出台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包容审慎处罚机制,获得省依法治省委和总局的高度肯定。联合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在非诉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有效地解决了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地址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解决了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制定了《甘肃省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执法事权划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省、市、县、所四级监管职责……。张其利同志以特别代理人无偿义务累积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02起、民事诉讼10起、刑事诉讼2起,仲裁民商事纠纷6起;多次应邀赴大专院校、省内外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授课;多次应邀参加总局和地方立法机关立法论证会。系统内外亲切地称他为“活法典”。
张其利同志担任法规处处长和法规处支部书记期间,法规处人员没有发生违法、不廉洁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多项法制工作创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或全省第一,得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多次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优秀等次。在中央依法治国办来甘调研法治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来甘调研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立法和地方立法调研专题座谈会和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省市场监管局被指定作经验交流发言并得到充分肯定。(甘肃质量信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