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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宗教要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首先是要把自己的宗教事务办好,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服务,同时还要升华到引导宗教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
“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如何解决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重要内容。”
——1997年9月5日,习近平在福建省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
1989年10月,习近平花了五天时间,在宁德地区做了宗教工作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宗教场所,走访看望宗教界人士。习近平还在福安县专门主持召开宗教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动,限制和取缔非法的宗教活动。会上,他还谈到我国宗教中国化问题,指出佛教从外国传入,经过一千多年演变,基本上与我国社会、文化相融合。
1993年8月,福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参加的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据当时的福州市宗教局工作人员回忆,“习书记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搞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关键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要把宗教工作放在大局中、融合到社会发展中来看。”
习近平一直重视做好宗教工作,既在思想层面高度重视,又在制度层面抓好落实。担任省委副书记后,他很快指导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形成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宗教工作新机制,福建宗教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
1997年11月,全省宗教界为“四化”服务先进典型表彰会暨经验交流会在福州举行。会上,习近平指出,宗教要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
邱林华回忆道:“习书记的讲话给我们做宗教工作吃了定心丸,更能放开手脚去工作、去引导,运用好宗教的积极因素,教化人心,净化风气,使宗教为社会服务。”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注重爱国爱教力量建设,这是习书记的一贯工作思路。”邱林华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习书记不仅对宗教工作关心支持,而且对宗教界人士也很尊重。”福建省基督教协会会长陈立福回忆。
在担任省委副书记期间,习近平每年都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省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两会”、基督教“两会”负责人座谈。福建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主席、福建神学院院长岳清华说:“这种方式让大家很放松,聊聊家常,说说心里话,距离就近了。”
1999年8月,福建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意外地收到了一封习近平的来信。信中告知大家他工作岗位变动,并对大家在他担任省委副书记三年多时间里给予的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时任省天主教“两会”秘书长池惠中回忆起当时郑长诚主教和徐子晖神甫收到信时的激动情形,仍印象深刻:“习书记新任代省长,工作肯定十分繁忙。但是他还专门抽空写信,充分体现他对宗教界人士的尊重,这温暖的关怀令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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